(2021.4.17更新)
H-1B應該是所有留學生都想要的東西,應該說這是邁向綠卡的第一步,如果剛好和美國人結婚那就是另一種故事了,而我,與H1B還算有點緣份,我想說一下我的故事,如果你也正在回台灣工作、生活還是留在美國取得美國身份中間掙扎,或許這篇可以讓你知道不孤單…
最近剛好前同事Anita從紐約研究所畢業後一直積極的找工作一心想留在美國,歷經了保守只顧美國人的川普總統執政時期,排外的政策一直讓她很掙扎,一直處在下一刻簽證就要到期沒拿到工作簽證就要打包回家的壓力之下,在拜登當選之後政策大轉彎,重新回復提供優異外國人留在美國工作的簽證大門,看到她在FB貼上取得的H1B visa,因此有感而發想寫了這一篇
2004年碩士畢業的時候(對…我是有點年紀了),經過了OPT實習階段也就順利取得H-1B,當時的美國總統是小布希(他在任期間為2001-2009) 當時因已經歷911恐怖攻擊事件,因此對外國人的簽證也是比起柯林頓做總統時期來的嚴格,順利地拿到合法工作簽算是非常幸運
雖然我不知道出國留學的大家對於畢業後如何抉擇? 是要回台灣或是想辦法留在美國是每個畢業生必須決定,也可以說是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就我自己的經驗來說,我是經濟學背景,美國的薪水高,雖然說物價也高、稅也高領薪水時隨便就先抽你35%的稅,但與台灣的薪資相比稅後還是可以存到比較多的錢,所以在物質這方面是不會有什麼掙扎的,如果是理工科,學電機、學設計這種具有專業、替代性較低的背景可能另當別論,不過我想總體來說,美國薪水肯定是比較誘人的
另外一個層面才是比較糾結的,首先,是能不能拿到門票,找到願意雇用外國人的公司;再來,這份工作是不是你喜歡的?
門票這件事對多數人來說是挺辛苦的過程,也就是說你要先投許多家履歷獲得面試機會,如果沒有已經在工作的朋友介紹推薦,投個上百封也不稀奇,每年MBA畢業的學生一大堆,商科學生最理想的幾乎就是考個會計師CPA牌照、去投資銀行、去華爾街,身邊有一半的同學目標都是前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只要有一張牌,門票就容易取得一些,台灣人這麼會考試,認真一點應該是沒什麼問題
偏偏,我就是那個例外,我對會計、投資銀行的工作真的沒什麼興趣,總覺得跟行銷相關的工作比較有趣,也比較適合自己的個性,既然如此,也就是說我工作就難找了,畢竟行銷相關的工作必須與文化這件事情有很深的連結,外國的文化缺少經驗與共鳴在起點上就吃虧不少,退而求其次,找與華人市場相關的工作就得與其他學科畢業的學生競爭,而這些工作說實話並不需要太強的專業背景,能溝通才是重點,加上普遍華人公司給的薪水較低老外不願意來,只要公司的律師厲害一點懂竅門會申請,H-1B工作簽證反而比較容易取得,我的心態就是,管他是什麼工作,先做起來,有錢付房租,騎驢找馬邊走邊看,門票,我先拿到再說!
但是,我並不喜歡這份工作! 在OPT一年之後,2004年順利的拿到H-1B拿到名額(台灣老闆出錢申請,自己只付律師費),到了年底實在不想再做客服的工作提離職,27歲的我每天花8小時去交換年薪4萬美金的薪水,台灣的朋友都說過太爽,客服居然也可以年薪百萬耶,但這樣的工作內容對我來說覺得實在很浪費生命,跟老闆協調後答應回台灣做美國代理商窗口,繼續幫美國的公司做事也領美金薪水,不過回到台灣選擇機會多了,幾個月後還是跟美國公司揮手說掰掰,因為沒有要回去美國工作,之後自然沒有去AIT更換H-1B簽證入境,而在2006年辦了旅遊簽證於赴美旅遊
回台灣如願以償地進入行銷相關領域,做媒體代理商的工作,每天除了吃飯睡覺就在工作,一心只想追趕在行銷行業中的快速變化,兩年內充分享受了豐富有趣的媒體工作,但身體跟不上心,實在太累了,身體上需要休息、腦袋也需要放空才有空間接收新的東西
2008年,美國工作時認識的同事開了自己的小公司,這時剛好來問我要不要去美國幫他,最為交換,他會幫我辦綠卡,這個timing來的好,三個月後打包行李到AIT將H1B轉換到新公司後赴美工作,不過這次自己出的所有錢,或許這就是2004年占了毛坑不拉屎的報應吧,當年的H-1B抽籤要幾破頭,時隔4年才真正用了H-1B簽證回去做自己覺得無比乏味的工作
說實話,我覺得自己很幸運,剛好在想要休息的時候還可以回到美國做不太需要用腦的工作,雖然說每天還是要賣給公司8小時,但的確可以認真地享受生活,下班後也絕對不會被公事打擾
公司的老闆(前同事)是個香港人,當初說好一年後就幫忙辦綠卡,一年的期限到了他跟我說真的很抱歉,因為不想讓移民局查到公司頭上來,幫我申請的話又很怕公司會被移民局抽查到公司稅務上面的事,所以,並沒有辦法幫我辦綠卡了,請我要體諒! 還說為了以後著想,以後都在也不要聘用H-1B身分的人了,免得爲公司帶來麻煩
既然是為了綠卡而來,當然立馬找新工作後迅速離職,律師告訴我從現任公司離職到提出新的H-1B transfer中間有10天的grace period,一般移民局會要看雇員近期的薪水支票,用來證明員工的確是有在原本的H-1B雇主那好好工作著,如果急著離職(像我一樣) 最後一次拿的paycheck日期沒有離申請新的transfer工作日期太遠,移民局也不至於會太刁難,順利的,2週後到新公司上班
新的公司規模大了5倍,但工作的內容差不到哪去,面試時新公司答應要以EB2幫我申請綠卡,半年後新公司HR履行約定但要求我必須用公司指定的律師,並告訴我如果要用EB2申請,需要幫我加薪到年薪至少7.5萬,而他們並不想加薪,問我可否用EB3申請,每年EB2與EB3審核的速度都不同,當時台灣人EB2差不多一年出頭最慢兩年可拿到綠卡,而EB3卻要至少5年
我的綠卡路,就因為HR的回信中提到的那漫長的5年,就此打住! 當年年底,決定完全放棄取得綠卡的念頭,回家去
美國的生活輕鬆自在、紐約的氣候舒服(冬天只要有暖氣真的沒什麼好怕的),我真心喜歡美國生活,但我不願意用我的時間去換取區區一張綠卡,生命中還有其他美好的事可以去追求,美國,去旅遊就好!
有興趣想了解美國政府所公告有關H1B及已就業為移民基礎的EB1簽證細節, 可參考 https://www.uscis.gov/working-in-the-united-states/temporary-workers/h-1b